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设置4: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 国民政府逐渐形成以司法院为核心, 以司法行政、司法裁判、行政诉讼、公务员惩戒、监狱建设为重点司法制度功能的制度体系。本书以此为背景, 以组织、法典、法权、法官、律师、民刑事务、监狱事务行政诉讼、公务员惩戒、其他如司法经费、司法会议、司法复员为主要内容, 系统地考察了民国司法制度的沿革经过。
附注提要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 国民政府逐渐形成以司法院为核心, 以司法行政、司法裁判、行政诉讼、公务员惩戒、监狱建设为重点司法制度功能的制度体系。本书以此为背景, 以组织、法典、法权、法官、律师、民刑事务、监狱事务行政诉讼、公务员惩戒、其他如司法经费、司法会议、司法复员为主要内容, 系统地考察了民国司法制度的沿革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