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设置4: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国内法依据和制度建构思路, 在遵循国家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标准的前提下, 引入全新的私法逻辑思维, 通过将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权利移转规则相连接, 实现环境要素的私法化配置, 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 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附注提要
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国内法依据和制度建构思路, 在遵循国家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标准的前提下, 引入全新的私法逻辑思维, 通过将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权利移转规则相连接, 实现环境要素的私法化配置, 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 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