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设置4:本书分主观法与社会职务、自由的新概念、意思的独立、法律行为、契约与责任、社会职务的所有权6讲。为著者1911年间在法国及欧美一些大学发表的演讲。通过欧美一些国家法律事实的变化, 描述了自由概念、所有权等的变化演进。著者认为由1789年在《人权宣言》和《拿破化法典》所建立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玄想与个人主义制度, 到20世纪初, 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 这个制度消灭了, 而被实验的与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代替。
附注提要
本书分主观法与社会职务、自由的新概念、意思的独立、法律行为、契约与责任、社会职务的所有权6讲。为著者1911年间在法国及欧美一些大学发表的演讲。通过欧美一些国家法律事实的变化, 描述了自由概念、所有权等的变化演进。著者认为由1789年在《人权宣言》和《拿破化法典》所建立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玄想与个人主义制度, 到20世纪初, 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 这个制度消灭了, 而被实验的与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代替。